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《浙江财经大学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学生的规定》(浙财大〔2017〕86号)的要求,为规范港澳台侨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修读,校教务处和港澳台办公室经研究决定:
1. 鼓励港澳台侨学生参加军训;军训和《军事理论》课程学分不计入港澳台侨学生的毕业考核;
2. 鼓励港澳台侨学生修读思想政治理论课程;不修读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学生还可通过修读相关历史、文化等国情课程(见附件),替代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。
本规定自2018级港澳台侨本科生开始执行,2018年之前招收的港澳台侨本科生,按原规定执行。
此次所发通知内容与以前有关规定不一致的,以此次通知内容为准。
附件:思想政治理论课及相关历史、文化等国情课程
教务处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
2021年3月12日
附件【附件:思想政治理论课及相关历史、文化等国情课程.docx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