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0〕267号)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决定对2020年立项的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中期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2020年立项的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,立项名单见附件1。
二、办法与程序
1.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《浙江财经大学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(附件2)报学校教务处留存。
2. 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才可以申请结题,没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予结题。
三、材料要求
相关学院(部)请于6月29日前将《浙江财经大学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,连同电子版报学校教务处。
联系人:邵国维; 电话:87557073; 电子邮箱:sgw@zufe.edu.cn。
附件:
1. 浙江财经大学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(2020年)
2. 浙江财经大学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报告
教务处
2021年6月17日
附件【附件1:浙江财经大学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(2020年).xls】
附件【附件2:浙江财经大学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报告.docx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