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
为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,激发一线教师的教育教学主动性和积极性,鼓励教师热爱教学、潜心教学,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,学校设立“教学新秀奖”和“教学优秀奖”。根据《浙江财经大学教学新秀奖、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》(浙财大〔2021〕46号)(附件1),学校决定开展首届“教学新秀奖”、“教学优秀奖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“教学新秀奖”和“教学优秀奖”评选遵循“注重师风师德、突出教学业绩、激励教学优秀”的原则。“教学新秀奖”主要评选奖励40周岁以下的课堂教学效果优良、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青年教师。“教学优秀奖”主要评选奖励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、教书育人成果丰硕的一线教师。评选面向学校在编专任教师,评选“教学新秀奖”不超过8人,“教学优秀奖”不超过5人。校领导不参评;中层干部获奖比例不超过20%。

二、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

(一)基本条件

“教学新秀奖”和“教学优秀奖”参评教师应同时满足以下各项基本条件。

1.在编专任教师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立德树人,有高尚的职业道德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为人师表,乐于奉献,受到广大师生的尊重和信赖。

2.扎根教学第一线,爱岗敬业,近三学年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,且每学年给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不少于 128 个课时。

3.教学水平高,教学效果好,在教学工作中勤学善思、不断求索、主动改进、追求卓越,具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
4.关心关爱学生,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,深度参与学生的专业学习、学术研究、职业规划、心理辅导,积极指导学生就业、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各类竞赛等活动。

(二)分项条件

“教学新秀奖”参评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之外,还应满足以下条件:

1.年龄须在40周岁(1981年9月1日后出生)以下,入校满三年。已获教学新秀奖的不再参评。

2.近三学年有两次教学业绩考核为良好及以上;有两学年的学评教排名在所在学院(部)前 50%。

3.积极投入教学建设与改革,探索“金课”建设,实施课程教学改革,注重教书育人、关爱学生。入校以来获得以下教学成果总数3项及以上:

1)获得校级优秀教师、师德标兵、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;

2)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;

3)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,排名在前三位;

4)主持校级教学项目;

5)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学科竞赛(含创新创业类竞赛)二等奖;

所获成果高于上述成果级别的,高一级每1项可抵相应成果2项。

“教学优秀奖”参评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之外,还应满足以下条件:

1.年龄不限,入校满五年。已获得校教学突出贡献奖及提名奖、校教学优秀奖的不再参评。

2.近五学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和三次良好,至少有三学年的学评教平均成绩位于所在学院(部)的前50%。

3.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,治学严谨,积极投入教学建设与改革,主动开展“金专”、“金课”建设,注重教书育人、关爱学生,在教学建设和改革、教学研究和指导学生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,备受广大学生喜爱,得到同行普遍认可。近五年获得以下教学成果总数3项及以上:

1)获得校级优秀教师、师德标兵、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;

2)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;

3)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,排名在前三位;

4)主持省级教学项目;

5)获得省级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;

6)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学科竞赛(含创新创业类竞赛)一等奖、省级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、省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;

7)发表高水平(二级 A)教研教改论文,出版教育教学改革专著。

所获成果高于上述成果级别的,高一级每1项可抵相应成果2项。

(三)奖励标准

学校向“教学新秀奖”和“教学优秀奖”获得者颁发奖金,教学新秀奖为 2 万/人,教学优秀奖为 3 万/人。

三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
(一)评选过程秉承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采取教师个人自荐、学院(部)推荐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(二)10月10日前。各学院(部)可推荐教学新秀奖候选教师2位、教学优秀奖候选教师1位有意向申报的教师纸质材料(包括推荐表近期2寸红底彩色证件照(高清数码)、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学办,电子材料发送到penglanxiang@zufe.edu.cn邮箱。对教师个人自荐材料按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,并通过一定的遴选方式,择优推荐校级评选。

联系人:彭兰香,电话:87557096

(三)10月15-22日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学院(部)提交的参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复审,如发现与申报条件不符者,取消参评资格,并向全校公示审核通过的参评教师名单。

(四)10月26日-11月1日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,公布在学校门户网站,进行网络投票。投票结果以 5%的分值计入总评成绩。

(五)11月1-14日。各学院(部)推荐参评的老师,任课课程由校内评审专家随堂听课评分。评分结果以25%计入总评成绩。

(六)11月18日左右。学校召开校外专家现场评审会。专家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,听取候选人说课和个人汇报,进行评分。评分结果以 40%的分值计入总评成绩。

(七)11月25日左右。在前期评选的基础上,学校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,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分。评分结果以 30%的分值计入总评成绩。

(八)12月初。根据总评成绩排名确定评选结果,报校长办公会审定,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。

附件:1.浙江财经大学教学新秀奖、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

      2.浙江财经大学教学新秀奖推荐表

3.浙江财经大学教学优秀奖推荐表

4.浙江财经大学教学新秀奖、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

校教学新秀奖、教学优秀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 

2021年9月2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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