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人事厅人事考试办公室的通知, 2009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6月14日(周日)进行。为做好本次考试我校考点的考试工作,确保考试规范、有序的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时间和科目:

考试科目

社会工作综合能力(初级)

考试时间

6月14日09:00-11:00

考试科目

社会工作实务(初级)

考试时间

6月14日14:00-16:00

二、考试考场安排:

本次考试考场安排详见2009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浙江省直考点考场情况表(见附件1)。

三、监考人员须知:

1、6月14日上午的考试,所有监考人员须在考前一小时(上午08:00)到考务办公室(学思楼阶二教室)报到,接受主考临场指示,监考人员名字前带*的为本考场负责人,负责领取试卷、考生名册和座位号贴。

2、6月14日下午的考试,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30分钟到学思楼二楼报告厅领取试卷,其他监考人员须提前20分钟到考场。

3、请监考人员考前仔细阅读《监考人员工作程序》(见附件2)、《监考职责》(见附件3)和《考场规则》(见附件4)。

4、考试结束铃响,监考人员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,并关闭教室门。收回试卷(题本、答题纸、答题卡),经核对无误,并在考生的准考证上相应科目栏收卷签字后,方能允许考生依次退出考场。

5、将答题纸、答题卡按准考证号(包括缺考)从小到大排列(“考场记录单”放在答题卡袋内),装入相应的原袋内(原袋出原袋进)。试卷(题本、答题纸、答题卡)与“考生名册”一并交学思楼二楼报告厅,经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后,方可离场。

特别注意:严禁考生将试卷(题本、答题纸、答题卡)和草稿纸带出考场,如有缺少,须立即追回,并向主考报告。

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
二○○九年六月十日

上一条:关于举行2008—200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竞聘新一届研究生会干部的通知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