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财大纪〔2019〕1号
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进一步严明纪律,突出重要节点警示教育,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近日,浙江省纪委下发了《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》(浙纪通〔2018〕15号),对违规使用公车、违规组织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违规发放福利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。现根据《通报》精神,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提高政治站位,认真对照省纪委公开曝光和通报的典型问题案例,开展警示教育,将《通报》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,进一步强化纪律要求。
二、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,引为镜鉴,知敬畏、受警醒、明方向,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,进一步规范行为,严守纪律要求。
附件:浙江省纪委《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》(浙纪通〔2018〕15号)
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纪委
2019年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