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引导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发扬优良学风,拿出高质量成果,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,更好服务党和政府决策,国家社科规划办在征求社科界意见的基础上,经研究作出如下规定:年度项目成果(包括阶段性成果)被《成果要报》采用1次,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;重大项目成果(包括阶段性成果)被《成果要报》采用2次,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。

上一条:关于做好2012年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》申报工作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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