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 按照《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发展性资助计划“科研创新项目”申报的通知》 要求,校资助中心将集中受理“科研创新项目”结题,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结题要求 1.由项目负责人填写《浙江财经大学发展性资助计划“科研创新项目”结题报告书》; 2.附项目成果一份,公开发表的需提供发表论文的复印件(含刊物封面、封底、目录、论文)。 三、结题程序 1.课题负责人将结题材料,包括《浙江财经大学发展性资助计划“科研创新项目”结题报告书》和项目成果交所在学院; 2.各学院对结题材料组织初审并公示,初审未能通过的,由学院签署撤项意见,并交学生处资助中心批准; 3.请各学院于5月29日前汇总结题材料统一交至资助中心; 4.资助中心组织结题终审,批准结题后公布结题名单和下拨剩余经费; 5.未能通过结题的项目,资助中心批准撤项,并追回课题经费。 学生处资助中心 2015年5月8日 附件【浙江财经大学发展性资助计划之“科研创新项目”结题报告书.doc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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